救援悠樂難民專頁
救援活動與相關悠樂難民之報導
尼何.家雅維克瑞碼

香 港 虎 報


1994.5.13 (原文為英文)

港政府及聯合國香港難民專員公署昨天遭到難民人權工作者嚴峻的批評,指責他們處理白石難民營大突擊的方式不當,以及此事件所造成的不幸後果。

「關注船民」是一個由律師和難民營工作者所組成的自由組織。

「關注船民」如此表示:「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的高層人士已經證實這個組織已不再適合管理悠樂人了,不但不是唯一能幫助他們反抗虐待的組織,甚至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本身就虐待了他們」。

「關注船民」組織的主席貝嘉蓮說:「我認為將有足夠的證據可以控訴這場突擊,因為悠樂人可以認得出每一個懲教署的人員。」

但是貝女士說:刑事訴訟不會就到此為止的。如果有足夠的證據,那一些策畫這場行動的人也將遭到控訴。


香 港 虎 報


1994.5.13 (原文為英文)

在香港最為喧鬧作聲的關懷難民團體,要求當地UNHCR 首長 Jahanshan Assadi辭職下台,因為他指揮了受非議的白石營催淚瓦斯襲擊行動。

香港「關注船民」的主席貝嘉蓮說:「是他該有所作為的時候了,不然就滾開!除非他有改變,否則就該辭職!」

這位代表還稱Assadi「濫用武力」,並且指控他出賣難民營裡的悠樂人。這個團體也要求政府高級官員為策畫這場引起紛爭的白石營催淚瓦斯襲擊計劃而辭職。

他們(UNHCR) 更指出,若要特別調查四月七日的突擊行動,以查獲此罪行的證據或找出主使者的話,就應徹底清查懲教署、警方,以及公安分局 (Security Branch )。

他們( 指UNHCR)已經看不見他們人道主義的目的了,他們和香港政府有一樣的打算,都想趕每個人回去,所以他們「行動一致」。

「我希望這個報導有助於調查,我認為這件事令人驚異不解,期盼他們能對此事儘快有所交代。」


香港/東方快訊


1994.5.13 (原文為英文)

在一份由「關注船民組織」針對突擊事件對政府採嚴苛質詢的報告中,對襲擊事件中的執行單位徹底、霸道專橫地對男女老幼進行攻擊加以指控。

這是香港歷史中最有預謀、暴力及軍隊輔助的嚴重攻擊之一。

這個團體要求把計劃擊事件的人,以及那些刻意誤導消息的官員革職,並開庭審判。這個團體還要求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這個負責船民福祉事宜的機構解散,而用其他新的團體來執行。

在四月七日,一千三百名懲教署及警官衝進營區,至少用五百枚的催淚瓦斯槍,胡椒霧槍及梅斯(Mace)在營中發動狂暴攻擊,將一千五百多人驅逐到萬宜,其間有超過二百七十位難民受傷。

在事件發生及事後,他們甚至還毆打那些婦孺們。

以上報導都能證實「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不是一個對難民們很好、很適合的保護監控單位。他們不僅沒有做到防衛免受攻擊的工作,反而自己也下來扮演攻擊者的角色。」

報告中也指出,取代的團體應該以獨立的律師,不同的關懷團體來組成。


香港/東方快訊


1994.5.13 (原文為英文)

就在一個多月前,懲教署的人員和警方對非戰區的平民、婦女、和小孩發動了一場最大規模的催淚瓦斯攻擊;但是感覺離當時好像不只是一個月的時間而已。

「關注船民報導」對於這些事件一直有新的真相發表出來。他們針對過份使用武力一事提出質疑;因為事前不但沒有和船民們協調遷營的事,也未曾說明要這麼做的目的,而在下達遷移命令到使用催淚瓦斯使悠樂難民順從的凌晨突擊行動之間,僅相隔了二十八分鐘!在開始使用催淚瓦斯之後,官員們發現已難以制止了。

此則報導是根據二百位目擊此攻擊事件的證人所供述。

同樣具可信度的重要報導是關於受國際授權委託,扮演照顧尋求收容庇護者權益角色的「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UNHCR) ,顯然未盡其責。

報導中評論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不再是一個合適的組織,無法善盡其在難民營的角色職責,而應代之以一個有獨立律師、相關團體及沒有政府官員在內的組織。

更特別的是,此報導要求對於違法的官員施以懲戒及採取法律行動。對於其此種堅持法治制度的信念,是難以有所辯駁的。

此篇報導亦建議了幾點理性的基本原則,以防止重蹈覆轍。例如:遷移船民必須經過協商,而且至少有三天以上的告知期間。派遣防暴人員在營內佈防亦應經過適當的程序。

「關注船民」給了政府調查單位很多有用的證據,而對於應如何管理,才能解決難民營的問題,亦提供了政府參考的材料。


香港/南華早報


(原文為英文) 1994.5.10

1.針對白石難民營遭襲擊所做的調查行動即將展開。

2.為什麼二十八分鐘商談後,便要使用武力。

3.下達命令使用直昇機把那些要躲避催淚瓦斯而爬上屋頂的人投擲水彈來驅散。

4.政府不承認下達過如此的命令,四月七日一千二百五十位軍警人員的襲擊行動造成至少二百位悠樂的男女老幼受傷,是總督彭定康下達此命令的。Bennett 先生表示,與此事有關的二百位悠樂人已與調查小組談過。


香港/東方快訊


1994.4.27

河內政府抱怨白石營的暴力事件

ぇ駐香港的悠樂總領事館表示他們已經得到香港政府的保證,不再使用暴力遷移悠樂難民。

え在河內,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最高主管撒達可•歐給塔(Sadako Ogata)表示在突擊行動之後,香港強迫遣返悠樂船民回國的行動,已告停擺。

ぉ關注難民會的主席貝嘉蓮女士說,悠樂的譴責顯示出營區的品質是何等的惡化,她說:「現在悠樂船民所受的待遇是這麼的差,即使是令他們逃亡出走的國家也在抱怨。」


白石營恐怖事件 有太多無法回答的疑惑

香港虎報


1994.4.26 (Nihal Jayawickrama) (原文為英文)

上週我到香港萬宜難民營走一趟,感慨良深。

難民營外層的鐵絲網,加上內層水泥高牆構成的臨時監獄,關著眾多難民。此種難民營不應在香港及世界其它國家存在。

難民棲息在硬木板釘成的臥鋪–對我來說這只不過是鐵皮浪板和夾板釘成的三層式櫥櫃大統艙,他們述說九天前如何遭受香港政府軍事型態的突擊,強行把他們從白石營遷到目前的營區。

難民敘述當日的情況,不少人身上還有當時留下的傷痕,益使這個遷移行動疑點重重。

香港總督逾時的派兩位非司法人員,去查明事實真相,但未賦予兩人必要的公權力,以致無法取得相關資料,徒使整個事件疑雲重重,很有可能要掩飾實情。

首先,港府為何須動用一千兩百位重裝備的軍警人員,並由載人裝甲車和直昇機支援,以說服一千五百位難民(其中三分之二是婦孺),遷移到較舒適的營區?

為何不事先由律師和聯合國救難人員等易取信於難民的人員出面安排遷移,難道這是當局的意思?

在此突擊最初痛苦難忘的時候,悠樂發言人要求聯合國難民專署(UNHCR) 出面處理,他們也是被允許進入的人員,但聯合國人員卻明顯的缺席,為什麼?

這種情況顯示港府的主要目標,可能是採取高壓政策使難民屈服。

其次,港府軍警人員何須向驚慌失措的安份難民婦孺發射五百五十七枚催淚彈,及數量不詳的胡椒霧和化學催淚劑梅斯( Mace )?這些難民當天凌晨是遇到突如其來的突擊而驚醒。

悠樂難民訴說,男眾難民聽到車隊接近的吵雜聲後,馬上衝出營房,第一線入侵部隊抵達後,如何對著男眾的臉上施放煙霧,及腐蝕液體。

對付這些困惑的難民,香港軍警為何在主動攻擊的情況下,使用防衛性武器?

難民述說男眾如何被軍警人員驅回營舍,催淚瓦斯四處紛揚,若干男眾為了避開窒息難聞的化學藥劑的侵襲,冒險爬上營房屋頂,卻換來一波又一波的催淚彈攻擊,想要迫使他們離開屋頂。

此次催淚彈的使用是否合法?我看到一位出生才二個月的嬰兒,身上還留有被催淚彈燒傷的痕跡。

和我談話的一位懷有三個月身孕的年輕婦女,她的小腹留下被人毆打的痕跡,大腿傷口已嚴重化膿。在正常情況下,造成這麼嚴重的傷害,施暴者應被提起刑事訴訟。

第三,為何香港懲教署長說只有一位獨居悠樂婦人受傷?紅十字會人員前一天晚上已獲得當局示警,七日下午開始進行傷患救護,當他們抵萬宜時,全部的掛號傷患卻超過兩百人。

據悠樂難民表示,香港警方發射五百五十七枚催淚彈後,許多難民都被濃煙嗆倒,昏倒在地上,不少人遭警方毆打,許多人被毒打後不醒人事。

香港警方宣布全部行動只有一個難民受傷,難道是有意掩蓋真相?抑或悠樂難民受傷根本無足輕重,不值一提?

十四年前國際法庭裁定:「不當剝奪人類自由,而造成當事人受到傷害,身體受到束縛,就顯然違背國際法。」

國際法庭當時是針對美國駐伊朗德黑蘭大使館人員受凌虐而做的裁決。倘若國際法庭審理在香港要求庇護的悠樂人案例,口氣不知道會多麼嚴厲。

但這些都不會發生,因為悠樂難民已被遺忘,很快就要打包離開這個他們以為是可靠的避難所。


香 港 虎 報


1994.5.7

ぇ在美國限制禁閉營的經費之後,悠樂船民集體自殺的可能性昇高了。老資格的船民說,死亡比被遣送回國要好得多了。

え但是范小姐(Ms. Pham)心有餘悸的說到,營裡的情況還是非常緊張。問她是否悠樂人寧願自殺也不願被遣送回國,她說:「死亡比回去悠樂要好多了。」

身材嬌小的營區翻譯員也承認如果情況發展至此,她也準備做最後的犧牲,「是的,我會考慮自殺,也不願被送回去。」她說:「營裡的人要得到他們應有的自由,而且將持續絕食抗議,不達目的,絕不終止。」


急救人員接受暴動訓練


香港/南華早報 1994.5

審判突擊白石營事件的命令已下達了三個星期,眾人皆知,警員們將很快的被傳喚作證,很多警員正為此次突擊的暴行憂心忡忡。

難民們,要勇敢,不要死 自由的鬥士─勇敢的悠樂難民 船民的代表委員 為萬宜難民爭取難民權利 決心的血書 救援活動與相關悠樂難民之報導 其他救援活動之報導